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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由信息分享步入业务协同,是我国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展的新业态”,这是吴树贵对当前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后做出的判断。他提出,在信息技术时代,信息流处于单向通道,缺乏反馈通道;而在数据技术时代,信息流处于多向通道,支持协同作业。
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实为“互联网+”在招投标领域的落地手段,其主要目的就是助力招投标的新业态尽快发展成为新常态。电子化招标投标从信息分享进入业务协同是新业态的一个重要特征。
吴树贵表示,互联网技术是协同作业的天赐利器,就商业而言,这一利器迄今为止还仅仅是在B2C领域小试身手,而大展宏图的机会留给了B2B领域,特别是制造业企业之间的交易和协同即供应链管理。
吴树贵认为,招标代理机构是企业,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的是“平台角色”,依靠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服务以赢得收益;而招标投标活动需要多方协同,因此帮助招标代理大幅提升其与各招投标参与方的协同作业效率,是有利于招标代理机构提高经营效益的着力点。
吴树贵认为,互联网思维和软件思维最本质的区别不是概念,而是产品形态,是认知和方法。一般而言,软件更倾向技术的成品概念,它一般依托复杂的业务逻辑完成某些固有的功能,用以完成业务的无纸化处理或协同。